关于印发2014年精准扶贫五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5-26 17:45作者:源自: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石泉县2014年精准扶贫五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石泉县2014年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大力改善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根据《石泉县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500户1725人,其中特困户160户608人,由各镇从2014年陕南避灾扶贫搬迁指标中统筹调剂(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补助标准

    扶贫移民搬迁建房资金补助按照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现行补助标准执行。对五保户、无建房或购房能力的160户特困户,实行政府包建“交钥匙”工程,满足其住房基本需求,指标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子,明确对象。各镇要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精准化要求,摸清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将需要搬迁的贫困户登记造册,结合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作,逐年解决。扶贫移民搬迁对象必须是已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农户,同时严格按照《石泉县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规定的操作步骤和认定程序,实行“三榜公示”。

    (二)广泛宣传,增强信心。各镇要采取刷写固定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召开群众大会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移民搬迁政策知晓率。同时,驻镇扶贫工作队和驻村工作组要沉下身子,进村入户做好思想工作,认真解答群众疑问,现场解决实际困难,消除群众顾虑,引导群众自主搬迁。

    (三)产业扶持,促进增收。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目标,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工作方法,将工作重点放在扶持搬迁户的后续发展上,将产业培育、创业就业、实用技术培训方面的优惠政策向搬迁户倾斜,依托迁入地资源优势,结合搬迁户的家庭情况逐户量身制定增收规划,扶持贫困搬迁家庭发展产业、鼓励创业、引导就业,确保搬迁户有稳定的致富渠道,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四)完善资料,规范建档。各镇要高度重视扶贫移民搬迁建档工作,必须按照“三五”扶贫工程示范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和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建档标准,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同时要将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和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程区分开来,单独建档并装订成册。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镇上存档。

 

    附件:石泉县2014年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计划任务表

 

石泉县2014年综合扶持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2014年综合扶持工程,切实增强连片特困片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安康市2013—2015年扶贫连片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和《石泉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三个五”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以特困连片区域为主战场,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示范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为保障,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按照对象标准化、产业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精细化的基本要求,实现对象精准到户、措施制定到户、政策兑现到户、包抓责任到户、成效显现到户,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二、基本原则

    瞄准对象,分类施策;三位一体,形成合力;注重造血,着眼治本;夯实责任,考核奖惩。

    三、实施范围

    全县2012年至2014年启动实施的31个贫困村,其中整村推进项目村10个,连片特困片区综合扶持项目村21个,共涉及全县8个镇5个片区。

    四、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综合扶持工程,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配套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项目村贫困群众人均增收800元以上,减少贫困人口1800人以上。

    五、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整村推进项目10个(见附件1),连片特困片区项目21个(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项目村相关镇的驻镇扶贫工作队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督办协调职责,定期组织项目资金整合部门和包抓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和工作推进会,抓好项目资金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扶贫工作队和工作组要帮助项目村理清发展思路,帮助村上制定发展规划和脱贫方案,加强与资金整合部门的衔接沟通,争取项目建设尽快启动实施;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工作,为各单位到村实施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抓单位要将包村工作与本单位行业优势相结合,立足行业特点,发挥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支持综合扶持工程各项建设。各镇要把贫困村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镇上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到村到现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1.贷款贴息。县扶贫局安排小额贴息贷款620万元,县创业就业局安排创业贷款230万元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2.产业奖补。县财政给每个驻镇工作队、驻村工作组各安排3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局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30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3.部门帮扶。依托省扶贫驻村工作组结对帮扶、群众路线教育、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县级单位包抓贫困村等活动,加强与省市县各帮扶部门的衔接沟通,争取在发展思路、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多扶持,营造各级部门共同包抓帮扶贫困村的强大合力。4.社会帮扶。结合新一轮省级“两联一包”和“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民间团体、慈善机构、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建立“一对一”的帮扶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拓宽帮扶渠道。

    (三)强化示范带动。坚持以示范体系建设为抓手,通过抓点带面,推动全县综合扶持工程全面深入开展。各项目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在主导产业培育、贫困家庭发展产业、创业、就业方面确定1-2个示范点给予重点扶持,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亮点,辐射带动全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四)强化基层组织。各镇要把项目村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能人选进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贫困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凝聚力和带动力。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扶贫局要把连片特困区域建设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对项目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各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要纳入对各镇和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及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对没有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部门和镇,取消参与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评奖资格,并由县纪委监察局追究相关责任。对于考核处于优秀格次的单位,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石泉县2014年10个整村推进项目村计划任务表(备注:2013年启动续建)

          2石泉县2014年21个连片特困片区项目村计划任务表(备注:2014年启动新建7个村;2013年启动续建5个村;2012年启动续建9个村)     

 

 

                             


石泉县2014年救助供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力,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孤儿、残疾人及无劳动能力的残障人员。

    二、保障政策  

    (一)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将人均收入低于2200元以下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人均补差达140元。按五保户供养办法要求,严格执行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达到5200元/人·年,分散供养4700元/人·年,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分散供养落实好四方(本人、监护人、村委会、镇政府)监护责任,实现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目标。认真执行孤儿救助政策,由福利机构供养的月发放救助金1000元;由监护人代养的月发放补助金800元。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对因灾、因病、因学等致贫家庭给予800至10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将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纳入农村特困人口健康保障工程,医疗费用实行全报销。

   (二) 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根据各镇特困人口分布情况,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建设供养服务机构,实行星级创建,全年新投入使用敬老院2所,开工建设1所,新增床位500张,综合使用率达到95%。

   (三)切实保障供养机构运转经费。参照事业单位标准,全面保障供养机构日常运转经费。根据供养人数,按比例配置服务和管理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管理,工资由财政足额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要组织村组干部入户调查摸底,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清退,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民政局要加强对集中供养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集中供养机构认真履职,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的,各政府或各村委会、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明确权责,确保分散供养对象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民政局要加大贫困人口救助供养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各项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足额配套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经费及人员工资,保证其正常运转。民政、国土、林业、水利、工商、电力等部门要在供养机构建设方面予以税费减免和服务指导,确保其健康规范运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报刊等媒介,对现行的农村低保、五保的保障范围、申请条件、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积极争取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农村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孤儿等人群实施帮扶救助,营造良好的帮扶救助氛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为农村低保、五保户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附件:石泉县2014年度贫困人口救助供养工程目标任务及资金投入一览表


石泉县2014年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石泉县“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确保我县所有贫困学生“能上学、不辍学、能就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全县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在园贫困家庭幼儿;全县义务教育和高中(含中职)教育阶段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年考入全日制大专院校以上的贫困家庭大学生。

    二、帮扶目标

    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扶贫开发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教育扶贫工作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全县所有学段贫困学生的长效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教育扶贫措施,确保全县所有贫困学生家庭都能通过教育扶贫途径最终摆脱贫困,走出困境。

    三、帮扶措施

    (一)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学。在全面贯彻国家各项教育惠民助学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募集助学资金,着力健全完善贫困学生全覆盖助学体系,确保全县所有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得起学。

    1.学前教育阶段。继续实施全部免除学前三年幼儿保教费、课本费,并对特困幼儿实施国家生活补助,确保全县所有家庭幼儿均能接受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2.义务教育阶段。在实施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同时,继续在全县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

    3.高中教育阶段。继续实施普高和职高三年免费教育,同时将石泉中学在校贫困生全部纳入国家高中特困生助学金、中央彩票公益助学金项目给予生活补助;继续执行中职学生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政策,同时职教中心继续完善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制度,每年列支10%的公用经费对当年优秀贫困学生给予奖励。

    4.高等教育阶段。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院校以上录取的石泉籍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对当年考上二本以上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通过县圆梦教育基金会、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资助,确保全县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和安心上学;继续实施完善政府高考励志奖,依据高考成绩和录取情况,由县财政给予不同层次的现金奖励。

    (二)创新助学工作形式,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都不辍学。在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入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助学工作形式,通过采取干部结对帮扶、圆梦助学和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等多种有效途径,切实做好贫困家庭学生学习、生活帮扶工作,确保贫困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1.完善干部结对帮扶机制。继续实施机关单位对口帮扶学校、千名干部“一联两帮”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一联”,即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有爱心、有能力的干部职工至少联系1名贫困生,每年至少深入贫困学生家庭4次,全面了解联系对象的学习和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两帮”,即每位结对干部职工要帮助联系对象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好联系对象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对联系对象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后仍存在就学困难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扶助;另一方面要积极为所联系的贫困学生家庭灵通信息、引进项目、协调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早日脱贫致富(各单位包抓贫困学生任务以干部包抓帮扶工作方案为准)。

    2.加大圆梦助学工作力度。积极整合各类社会助学资源,广泛募集圆梦助学资金,进一步加大圆梦助学工作力度,在重点做好当年考入二本以上院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将工作面扩大至全县所有学段的在校贫困生,争取将所有特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圆梦救助。

    3.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继续按照“六位一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工作链条,积极做好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留守学生的教育管护工作。尤其要将贫困留守儿童、留守学生的关爱和救助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扎实抓好,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对贫困留守儿童、留守学生给予帮扶。

    (三)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能创业就业。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政策体系,确保学有所成的贫困学生都能实现创业或就业,从而实现教育扶贫工作目标。

    1.实施定向委培为特困大学生创造就业机会。2014年继续实施贫困大学生定向委培工作,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今年继续选拔被一本院校农林、水利、城市建设、教育、医疗、公共事务管理等专业录取的大学新生进行定向委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优先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学费,同时每年定补生活费5000元,毕业后直接分配至本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

    2.加大创业政策支持。依据《石泉县进一步深化创业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学生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重点完善大学生创业项目资金扶持、行业准入、税费减免、创业和再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确保贫困大学生创业有渠道,就业有保障。

    3.提高中职学生就业能力。县职业高中要加大“双师型”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加快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切实提高职高学生就业创业技能,努力实现职高“招得进、留得住、学得好、能就业”的办学目标。

    4.加强青壮年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县职教中心要进一步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在确保全年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进入职教中心学习专业技能的同时,依托各镇成人技校力量,统筹整合人社、农业、扶贫、科技等部门职业教育资源,扎实抓好农村新增及转移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和短期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其创业就业能力和致富增收本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确保教育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政府办、扶贫局、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计生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石泉县帮扶贫困家庭学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各部门学生资助项目和资金,整合各类助学资源,统筹安排帮扶对象和组织协调助学金发放工作;县教体局具体负责全县贫困学生摸底调查和汇总建档工作;县委组织部和扶贫局共同负责机关单位对口帮扶学校、千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的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工作;各镇、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监督检查,管好用好各类救助资金、物资,充分发挥其助学效益;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拓宽贫困生助学项目和帮扶渠道;各结对帮扶干部要定期跟踪掌握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注重精神鼓励,使之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摆脱贫困,回报社会。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将教育扶贫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督查室、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贫困生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贫困助学金执行情况的监管检查,对贫困学生帮扶工作落实不力,助学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积极借助各类媒介,深入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贫困学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兴学、扶贫助学的传统美德,让重视教育、捐资助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在全县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石泉县2014年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贫困人口医疗卫生问题,建立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病有所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对象

    经县扶贫局、民政局、卫生局、合疗办共同确认,并发放《石泉县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的特困人员。

    二、目标任务

    贫困人口建档率100%、常规体检率达60%以上;特困人口住院费用(起付线外)报销达100%。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各镇卫生院在县扶贫局建立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档案的基础上,对所辖特困人口进行一次免费常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体检内容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建档体检内容。各镇卫生院在对特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时,发现的孕产妇、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重性精神病、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要纳入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并按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做好随访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强化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各镇卫生院要针对贫困人口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的特点,制定个体化健康教育,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及健康保障政策的知晓率。

    (三)专家巡回免费义诊。县级医疗机构成立医疗专家服务队,巡回各镇开展大型贫困人口免费义诊活动,一年不少于四次;各镇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贫困人口开展义诊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同时,县医院要加大对两河、饶峰、城关、后柳、中池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县中医院要加大度池河、熨斗、迎丰、喜河中心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各卫生院医疗技术服务水平,让贫困人口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四)抓好试点示范工作。组织试点镇实施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做好基线调查、营养包发放、项目评估等各项工作,努力改善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

    (五)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全县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石泉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优待政策。

    (六)加强特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障。

    1.扶贫病床设置。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扶贫病床,减免相关医疗费用。二级医疗机构要按总床位的10%设置扶贫病床,减免挂号费、床位费、诊查费;各卫生院扶贫病床设置不少于2张,免收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

    2.住院保障办法。农村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的五保户仍按原政策执行,新农合报销后全部费用由民政部门支付。其他参合特困人口住院治疗需携带合疗就医卡和《特困人口健康保障证》。⑴在县内一级医疗机构(各镇卫生院、县残联博爱医院、北街社区医院、县计生服务站)住院治疗的,执行新农合直通车报销制度,按合规费用报销100%(起付费100元自付)。⑵在县内二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的,合规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起付费自付),剩余合规费用的65%由县民政局进行医疗救助,35%由新农合进行二次补助,实行一站式服务,由各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定期与县合疗办、县民政局结算。⑶在县外合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合规费用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由县合疗办给予全额大病救助,患者持《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知情卡》到县合疗办申领填写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县合疗办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付患者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由各镇卫生院负责资金兑付;按现行合作医疗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合规费用在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由县民政局给予全额医疗救助,患者只需持加盖县合疗办公章的《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知情卡》(如遇丢失可由县合疗办开具报销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民政所办理医疗救助相关手续,县民政局将救助资金直接拨付患者个人银行账户。参合贫困人口非急诊需在县外住院治疗的,应执行新农合外出就医备案制度,患者或其家属可到县合疗办申报,也可通过电话申报(联系电话:6313345、6312962)。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合作医疗报销执行封顶线制度,住院报销封顶线为13万元,大病救助封顶线为15万元(如遇新农合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3.建立就医预付金制度。县合疗办要建立特困人口大病就医预付金制度,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特困人口患重特大疾病的就医问题。

    (七)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符合新农合政策规定病种的)患者经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在省、市、县、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费用,纳入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报销范畴。一类慢性病封顶线为2万元,二类慢性病封顶线为5000元(如遇新农合政策调整,以调整后政策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贫困人口健康保障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就医治疗优惠政策,让农村贫困人口了解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扶贫局、民政局、合疗办要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审查复核特困人口资格,更新特困人口名单,落实相关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严肃政策纪律。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健康保障工程各项政策措施,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严禁私设名目多收费、乱收费,严禁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切实为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