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泉县整村推进及低收入户生产发展项目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3-10-29 15:14作者:源自: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特困连片区域产业发展步伐,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贫困群众致富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和范围
    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及省市批准的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村村内自愿发展产业、有一定发展能力且登记在册的贫困户。
    二、补助项目
    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水产养殖、蚕桑产业、畜牧养殖、烤烟和茶叶生产、设施蔬菜、苗木花卉、桑枝食用菌、发展农家乐、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发展项目。
    三、补助标准
    按照省市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补助要求和《陕西省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扶办发〔2011〕5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投资成本、运输、销售、人工工资等因素,参考我县制定出台的主导产业发展奖补优惠政策和方案,确定出我县各项产业发展的具体补助标准。
    (一)种养业
    1.网箱养鱼。当年发展投饵网箱养鱼3箱以上,或者发展虑食网箱10箱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5000元。
    2.蚕桑产业。当年新建或改建桑园5亩以上,新建标准化蚕室60平方米以上,年养蚕10张以上的农户,经实际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3.生猪养殖。新建正大模式养猪场100平方米以上,且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存栏在20头以上的农户,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5000元。
    4.养牛。年养牛达到3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5.养羊。年出栏羊达到30只或养种羊2只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6.林下养鸡。当年养鸡数达到3000只以上,且圈舍建设规范,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7.桑枝食用菌。当年新发展桑枝食用菌达到2万袋以上,且大棚建设规范,食用菌成活率高,效益可观,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8.烤烟生产。当年新种植烤烟10亩以上,烤烟炉等设施配套完善,成活率高,效益可观,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9.茶叶生产。当年新种植茶叶10亩以上,成活率高,生长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10.苗木花卉。当年新发展苗木花卉2亩以上,成活率高,生长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11.中药材种植。当年发展半夏、白芨、苍术、黄精、山茱萸、丹参等中药材种植规模达2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补助资金3000元;发展其它中药材种植规模达2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2000元。
    12.大鲵养殖。当年新发展大鲵养殖30尾以上,成活率高,生产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5000元。
    (二)设施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
    1.设施蔬菜。当年发展设施蔬菜大棚1亩以上,年产值6000元以上,经年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资金3000元。
    2.农副产品加工业。当年新发展农家乐、小型茶厂、木材加工厂、粮食加工厂、油料加工厂等小型农副产品加工厂,年产值1万元以上,经实际验收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奖补资金5000元。
    凡达到产业项目发展规模要求的,才可享受相对应的补助,超过发展规模的,可适当增加奖补资金,但不超过奖补上限(种养业奖补上限为5000元,设施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上限为10000元)。
    以上奖补标准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适时修订。
    四、补助程序
贫困户产业补助项目严格按照《陕西省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坚持瞄准贫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农户申请、镇村初审、县级审核、公告公示、奖励兑付五个程序进行奖补。
    (一)农户申请。当年实施整村推进和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项目村内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自愿向所在镇政府提出产业补助申请,申请注明自己当年发展的产业项目、规模和效益。
    (二)镇村初审。镇政府按照农户提出的申请实地检查验收,经农户本人签字盖章后,形成初审检查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上报县扶贫局。
    (三)县级审核。县扶贫局对各镇上报的贫困户产业进行检查验收,初步确定拟奖补对象。
    (四)公告公示。镇政府将扶贫局审定的享受奖补贫困户名单在镇、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十五天。
    (五)奖补兑付。公示无异议后,镇政府将最终奖补花名册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局,扶贫局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享受奖补的贫困户。
    五、奖补方式
    三种奖补方式供贫困农户自愿选择,但每户只能选择一种奖补方式。
    (一)资金直补。对符合产业发展补助条件的农户,当年产业发展达到规定的标准,经县、镇、村验收认定,将奖补资金直接补助给贫困农户。
    (二)贷款贴息。对缺乏发展资金、贷款难的贫困群众,县扶贫局将奖补资金作为担保抵押存入农村信用社,按照“存一贷五”的模式协调信用社为贫困户发放贷款,产业发展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用于补贴贫困户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以此来促进贫困户扩大生产,持续增收。
    (三)实物奖补。对缺乏种养技术和优质品种的贫困群众,解决群众因自行购买种畜、种禽、种苗产生的技术、质量、成本等问题,县扶贫局协调相关技术部门统一购进优质种畜、种禽和种苗,折价对贫困户进行实物奖补,以此来促进该项产业的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广泛宣传。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是国家实施对贫困户脱贫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项目,各镇村是产业发展的直接参与者,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贫困户都能知晓产业补助的标准、金额等政策,积极动员广大贫困户根据自身能力,发展产业,真正使这项惠农政策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要严格按照省上出台的《陕西省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要求,并严格遵照县上制定的产业补助标准,结合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规模,遵照产业发展补助程序,规范资金补助。要严格执行五项补助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各镇要将公示名单、补助登记表装订成册,形成专门的档案资料,妥善保存。
    (三)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是国家惠农政策资金,要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严格执行产业补助标准,实行资金直补到户,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促进贫困户产业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