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李先生-疫情期间返石泉证件办理放行 | ||||
来信人: | 李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0年03月20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003210001 |
信件内容: | Hi 政府: 你们好!我是石泉县城关镇太阳村居民,一直在深圳上班。2019年疫情未回家也未到过其他任何地方,一直待在深圳。于2020.2.10在深圳宝安区福永镇复工上班到现在(2020.3.21),期间一直在工厂上班,我身体及家人身体一直健康无异常,未出现过发烧咳簌等现象,也未接触湖北及其他疫区相关人员。现因我小孩上小学需要身份证,需返回石泉办理。否则无法上学。 1.因我为小孩办理身份证后需立即返回深圳上班 。2.我和小孩两人需要返回石泉办理。 3.我返回石泉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4.因为小孩上学使用证件时间是4月20,这时间是很紧急的。 5,我希望返回石泉不再隔离14天,因这对我工作产生极大影响。 6.在石泉期间,我会遵守政府规定。 以上,望政府人员给予方便。谢谢 | ||||
信件回复: | 石泉县:根据石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0号通告,一是需要出具出发地“健康码”或镇办及以上机构14日内有效健康证明;二是申领安康“健康码”,并积极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告;三是如果您的安康“健康码”是红色,一律集中隔离14天(建议提起申领安康“健康码”查看结果);四是建议您关注石泉发布微信公众号,我县的疫情防控措施会第一时间在此发布。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石泉县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3月2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