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魏女士-协调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 ||||
来信人: | 魏兴林 | 来信日期: | 2021年12月19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12201552 |
信件内容: | 2021年12月20日20:00,丝银坝村16组的石矿厂加工作业期间产生较大噪音,严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此处噪音扰民问题。 | ||||
信件回复: | 石泉县:2021年1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对位于城关镇丝银坝村16组石泉县金新建材有限公司(石矿厂)进行检查,并与魏女士电话取得联系,了解所反映问题。经现场核实,金新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确有夜间生产现象发生。根据检查核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要求该公司做好生产安排及降噪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该公司负责人当场向村民承诺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晚上10点钟以后不再安排生产活动,同时向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提交了书面承诺书。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石泉县 | ||||
回复时间: | 2021年12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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