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赖先生-建议共享单车实名制管理 | ||||
来信人: | 赖明 | 来信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12120352 |
信件内容: | 石泉县城关镇所投放的共享单车白天实行收费制,夜晚01:00过后实行免费制,但由于有较多未成年人经常在凌晨骑行共享单车,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建议政府将共享单车设置为实名制,严禁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夜间骑行,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 ||||
信件回复: | 石泉县:经了解,我县投放的松果共享单车一直实行实名制,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自行注册,且未实施晚1点后免费制度。针对诉求人反映有未成年人凌晨骑行共享单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石泉县交警大队已约谈松果单车负责人,向其通报了群众的反映情况,要求其加强巡逻管理,对查处未成人使用家长号码骑行共享单车的情况,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实行处罚并暂时封号的处理。下步工作中,石泉县交警大队将协同松果单车公司不定期进行共享单车专项整治,确保城区道路秩序安全有序。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石泉县 | ||||
回复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