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类型: | 单位/公司 | 公司名称: | |
联系电话: | 131819…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房… | 邮编: | |
信息提供方式: | 纸面光盘磁盘 | 获取信息方式: | 通过邮寄通过快递 |
所需内容描述: | 2022年3月23日,本人于安康山野村夫商贸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淘宝网店(店铺名称:山野村夫0915土特产店)购买手工芝麻花生糖一袋。3月23日卖家通过韵达快递(运单号:432468929461876)进行发货。到货食用后身体产生不适,后发现该产品无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2022年5月12日本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对该公司进行举报(平台受理编号1610922002022051245862329)2022-08-09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平台对我进行回复:我局对商家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 现申请此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的全部视听、文字、录音、处罚书等资料 |
申请表当前状态: | 已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