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位于石泉县就业社保中心5—7楼,总面积900余平方米。基地提供办公场所,其主要功能是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所、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介等创业孵化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入驻创业实体(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申请对象:年龄40周岁以内,有创业意愿及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除外),创业项目成熟、无违纪违规和诚信不良记录。
2.申请条件:一是所从事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规要求,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拟创业者应有明确的创业计划书;三是已创办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
二、入驻流程
3.公示:按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入驻创业实体进行公示。
4.签约入驻: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石泉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正式入驻基地。
三、入驻优惠政策
1.入驻石泉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且处于孵化期内的主体,享受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减免政策。
2.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县人社部门给予创业实体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创业实体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
四、相关要求
创业实体在入驻石泉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期间,必须服从基地办公室的日常管理,配合基地办公室做好相关信息、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积极参加基地办公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孵化期最长不超过3年,孵化期满后终止孵化,入驻的创业实体应搬离该孵化基地。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基地入驻额满为止
2.报名地址:石泉县人社局四楼(就业社保中心)
3.联系电话: 0915—6310802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