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6-0817 发布日期: 2026-03-06 17:43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一季度第二次自查。

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6年第一季度 (第二批)自查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一季度第二次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网站栏目信息保障不到位。未能按时发布法定公开的政府信息,部分板块内容更新滞后、要素缺失;另有单位公开信息数量偏少,或集中补充过往资料,且信息整体质量欠佳。如:池河镇、县审计局未及时公开本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信息。

(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打折扣。部分单位在向县政府网站报送政府信息或通过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时,严重错别字、敏感词、固定用语偏差及格式失范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信息、图片及附件未作脱敏处理,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如:县卫健局“健康石泉12320”微信订阅号,将“融媒体中心”错误表述“融媒中心”;县林业局长期无原创信息。

二、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已经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夯实责任,迅速整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切实提升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办运营质量。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