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关于解除中池镇裕民村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6-03-30 15:45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群众:

为深入推进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强化医保基金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运行秩序,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经核查核实,现就解除中池镇裕民村卫生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事宜公告如下:

经查,中池镇裕民村卫生室在提供医保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违反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条款,损害了医保基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为进一步严明医保基金监管纪律,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责任,依据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约定,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解除与中池镇裕民村卫生室的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终止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关停医保结算系统联网权限。

协议解除后,该卫生室不再具备医保定点服务资质,不得再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门诊结算、医保基金报销等相关医保服务,参保群众在该卫生室发生的所有医药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石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