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jtysj/2026-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1-06 16:30 |
| 来源 |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 ||
| 内容概述 | 为保障沿线群众基本出行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现决定对县道X224(云雾山-县城)K8+900至K8+970M路段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鉴于该路段通行条件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为保障通行安全,在解除管制的同时,将对该路段实施限制性通行管理。 | ||
为保障沿线群众基本出行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现决定对县道X224(云雾山-县城)K8+900至K8+970M路段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鉴于该路段通行条件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为保障通行安全,在解除管制的同时,将对该路段实施限制性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管制时间
自2026年1月6日18时起,正式解除X224云雾山-县城K8+900至K8+970M路段(云雾山政府背后)交通管制,小型车辆、轻型货运车辆可正常通行。
二、吨位限制要求
因该路段路面仍存在局部承重隐患,禁止总质量十吨(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通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三、通行注意事项
过往车辆需减速慢行,谨慎通过隐患路段,注意观察路面标识标线,严禁超速、占道、强行会车;货运车辆驾驶人需严格遵守吨位限制规定,严禁超载、闯禁通行,一经查处,将依法予以处罚;后续解除吨位限制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发布通告。
四、绕行路线
总质量十吨(含)以上、且非特许通行的货运车辆,请提前规划路线,绕行石宁高速等周边道路通行。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驶入该路段的受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因违规通行引发交通事故或造成道路设施损坏的,由车辆驾驶人及所属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经济赔偿。
特此通告。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