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6-0044 | 发布日期: | 2026-01-06 08:16 |
| 来源 | 县委宣传部 |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市民公约 | ||
1. 爱国爱乡,共建家园。
热爱祖国,心系石泉,树立“石泉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2. 文明行为,遵守规范。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不高空抛物,主动参与“门前三包”;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规范停车,摒弃闯红灯、逆行等陋习;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花草树木、景区标识、健身器材。
3. 崇德向善,弘扬新风。
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实守信、助人为乐,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关爱特殊群体;践行“光盘行动”,反对铺张浪费,使用文明用语,摒弃粗言秽语。
4. 爱护环境,守护生态。
维护公共场所整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不露天焚烧废弃物;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不占用公共绿地;不违规搭建、乱涂乱画,保持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5. 遵守公序,文明生活。
文明养宠,做好宠物登记、防疫,出门牵绳并清理粪便;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文体活动控制音量,不干扰他人生活;规范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
6. 移风易俗,倡树新风。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攀比礼金;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和不文明行为,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