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中共石泉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石泉县审计局喜河镇长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远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
| 索引号 | xzfgzbmsqxsjj/2025-0026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 |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审委办报〔2025〕30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10-22 14:23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安康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安办发〔2023〕7号)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8月22日至9月5日,对刘远奎同志任长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在审计过程中,审查了长顺村村委会及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账,查阅了有关经济事项决策文件资料,听取了刘远奎同志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刘远奎同志和长顺村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安康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安办发〔2023〕7号)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8月22日至9月5日,对刘远奎同志任长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在审计过程中,审查了长顺村村委会及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账,查阅了有关经济事项决策文件资料,听取了刘远奎同志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刘远奎同志和长顺村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情况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1.集体资产出售、出租等重大事项未按要求进行村民会议讨论。
责令长顺村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保证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2.长顺村村委会2022-2024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未公示公开。
责令长顺村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公示公开制度,按期及时、真实、清晰的公开相关事项,便于村民监督。
3.财务支出未履行签字审批程序。
责令长顺村对审计发现的所有未审批单据限期完成补签,并要求相关人员对财务制度进行再学习,确保此类问题以后不在发生。
上述1-3问题,主要是长顺村在财务支出及“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所致,刘远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集体经济投资和资产管理方面
4.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本金流失风险。
责令长顺村加大催收力度,及时收回股息。在合同已到期1年3个月后还未签订新的投资合同,应及时补签合同或收回投资本金,避免村集体经济资金流失。
上述问题,主要是长顺村在村集体资产管理上管理不严格致使村集体资金有流失风险,刘远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5.涉嫌套取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财政补助款。通过查阅长顺村2022至2025年财务及其他相关资料,发现三年间长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未经营发展茶叶产业,合作社三年来购买茶叶保险均是以长顺村农户自主经营的茶园作为投保对象。
责令长顺村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石泉县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石泉县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合规购买村集体农业保险,并积极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加产业保险,从而提高抗风险能力。涉嫌套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问题移送石泉县金融监管支局进行调查处理。
上述问题,主要是长顺村对农业保险政策理解把握不准确所致,不恰当获取财政补贴,刘远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财务管理方面
6.合作社结算劳务费用未开发票。2023至2025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结算耕地流出整改劳务费(含机械施工费)、耕地劳务费、环境卫生整治劳务费,购买子种、化肥等,收款方均未开具正式发票。
责令长顺村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票据管理,对项目承包人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应限期进行补开。
7.合同签订不规范。2023年、2024年支付委托记账公司代理服务费,后附合同甲方喜河镇长顺村股份集体经济合作社未签字未盖章、乙方代表陕西金诚财务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未签字、未写明合同签订日期。
责令长顺村对审计发现的不合规、无效合同进行补签或重新签订,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对照合同基本要素规范管理。
8.补偿资金未完全兑付至农户个人账户。2024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桑园赔偿款,会议记录显示赔偿对象为陈恩才、陈恩喜等3户,实际收款人为陈恩才。
责令长顺村就该问题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审核原始凭证,规范资金支出。
上述6-8问题,主要是长顺村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审核不严所致,刘远奎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四、审计建议
(一)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集体议事程序。一要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规范执行开支审批、现金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会人员管理等内控制度;二要规范开展村级决策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保证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执行财务公开规定,主动接受村民监督。一要完善村财公开内容,所有收支应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各项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要全面公开。二要规范村财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三要留存公示证明资料备查,留存公示资料应远景可辨公示地点,近景可视公示内容。将村级财务置于“阳光”下,保障居民监督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集体经济监管,提升收益管理水平。一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核算,准确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二要加强集体资产资金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审慎投资,促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整改要求,详见《审计发现问题情况表》(附件)。喜河镇长顺村和刘远奎同志在收到本报告之日后,应组织村两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在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应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1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资料函告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
刘远奎同志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
中共石泉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石泉县审计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