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5-0071 公开目录: 施工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1-10 15:09
内容概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的意见,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将该工程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的意见,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将该工程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

2、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后将有效削减面源污染,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提升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切实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在基层落地见效,助力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目标。

3、建设内容:①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新建生态缓冲带16719.12m2;②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护岸2089.00m;③滩地修复湿地工程:在大坝河入饶峰河口段新建滩地修复湿地6324.39m2;④污水处理工程:服务范围为大坝河沿岸3个村庄及社区,为丁家坝村、银杏坝村、古堰社区,新建5m3/d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632m。 

4、总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工程概算总投资2666.62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2193.04万元,其他费用263.43万元,基本预备费122.8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专项投资费用87.32万元。 资金来源为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50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5、建设期:2025年8月~2026年12月。

二、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经初步分析,本工程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营车辆的噪声、震动、施工扬尘污染,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等影响。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降低或尽力避免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示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

2、公示事项:建设规模、标准、期限,环境影响,征地拆迁等内容。

四、公众参与形式

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提出对本工程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建设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评估单位: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安康市石泉县政务中心14楼

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号楼

联系人

吴阳

黄女士

联系电话

18717557823

1840915577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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