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25〕29号)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自评和专家现场评估,并结合室间质评结果综合评定,我县3家县级公立医院共计473项检查检验结果纳入我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现予以公布:
一、石泉县医院
放射影像检查互认项目数114项,临床检验互认项目数76项。
二、石泉县中医医院
放射影像检查互认项目数103项,临床检验互认项目数62项。
三、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放射影像检查互认项目数73项,临床检验互认项目数45项。
(互认医疗机构及其互认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医疗质量管控,优化服务流程,推动互认政策落地见效,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附件:石泉县县级公立医院检查检验互认医疗机构及其互认项目清单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