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5-3144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9-03 14:39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5〕71号)要求,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5〕71号)要求,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调整,新增“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签发”3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县公安局主管并实施。

二、根据《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调整及事项审批权限上划等情况,删除7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县水利局主管并实施的“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并实施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并实施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三、根据《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调整,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修改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四、因机构改革,部分县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名称以机构改革后确定的为准。

各镇、各部门要根据《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修订情况,及时编制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文PDF原件】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石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