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wsjkj-GK-2025-0015 发布日期: 2025-09-09 14:24
来源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提升县域传染病防治水平,有效避免传染病交叉感染,保护患者隐私,着力构建重大传染病筛查、诊断、治疗、管理、康复闭环管理格局。经石泉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决定依托石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加强传染病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泉县医共体总院关于全面加强传染病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提升县域传染病防治水平,有效避免传染病交叉感染,保护患者隐私,着力构建重大传染病筛查、诊断、治疗、管理、康复闭环管理格局。经石泉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决定依托石泉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加强传染病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泉县医共体总院(县医院)系全县传染病定点诊疗医疗机构。

二、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及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责功能,成立石泉县医共体传染病防治中心,自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起,由县医共体总院(县医院)全面承担全县传染病自愿咨询、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工作。

地    址:县医院公卫中心大楼

咨询电话:0915-6311901  

三、非定点医疗机构继续保留传染病初诊、监测职责,发现重大传染病或疑似重大传染病病例时,应在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后,迅速转诊至县医共体总院(县医院)。

衷心感谢广大群众长期以来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石泉县医共体总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