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关于石泉县饶峰驿站项目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无用地及建设手续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 索引号 | zzfsqxrfz/2025-002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饶峰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05日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8-05 15:56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秦岭办印发的《安康市秦岭办关于印发2024年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的通知》(安秦岭办函〔2024〕62号)文件要求,现将石泉县饶峰驿站项目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无用地及建设手续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根据市秦岭办印发的《安康市秦岭办关于印发2024年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的通知》(安秦岭办函〔2024〕62号)文件要求,现将石泉县饶峰驿站项目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无用地及建设手续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饶峰驿站项目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无用地及建设手续问题。
二、整改目标:对违法用地进行处罚,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三、整改措施及时限:1.由饶峰镇负责,督促业主落实用地报批相关资料和完善用地建设手续费用;2.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违法用地进行查处并组织用地报批;3.由县林业局负责,对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核实并组织报批;4.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力度。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四、完成情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1月对非法占地进行了查处,并结案。2025年3月组织用地报批,2025年6月取得安康市人民政府(安政函〔2025〕215号)用地批复,县政府已供地,已完善用地等相关手续,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石泉县饶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