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sjj-GK-2025-0007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09:02 |
| 来源 | 石泉县审计局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确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9日起,对你单位2021至2024年土地统征及供应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相关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到有关单位,请你局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确定一名领导和联络人员,具体负责配合开展审计工作,负责督促按照资料清单(附件3、4)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参考格式及内容附后),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 ||
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确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9日起,对你单位2021至2024年土地统征及供应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相关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到有关单位,请你局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确定一名领导和联络人员,具体负责配合开展审计工作,负责督促按照资料清单(附件3、4)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参考格式及内容附后),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审计组组长:叶小强
审计组主审:曹勇
审计组成员:魏昕、张小林、乔妮儿
中共石泉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石泉县审计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