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akssthjjsqfj/2025-0045 | 公开日期: | 2025-07-22 16:19 |
| 来源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
| 内容概述 |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和民生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饶峰河城关镇丝银坝村一组(阴家湾)段右岸河堤损毁及农田冲毁问题,事关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乡村振兴大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情况核实。 | ||
类别:B
签发人:贾平
张嗣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饶峰河城关镇阴家湾段右岸水毁河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和民生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饶峰河城关镇丝银坝村一组(阴家湾)段右岸河堤损毁及农田冲毁问题,事关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乡村振兴大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情况核实。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迅速会同县水利局、城关镇政府等单位,赴饶峰河城关镇阴家湾段右岸进行了实地勘察。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段河堤在2021年及后续强降雨引发的超警戒洪水冲击下,确实存在严重塌毁现象,导致部分基本农田被冲毁,对沿岸少数农户的房屋和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尽快修复水毁河堤、恢复农田、保障安全确属当务之急。
鉴于水毁河堤修复工程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农田复垦、生态保护等多方面,且项目立项、资金筹措、工程实施等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我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积极发挥协调作用,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申报环保专项资金。我局已将饶峰河阴家湾段水毁情况及修复的紧迫性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积极与县水利局沟通协调。策划包装了石泉县饶峰河流域(城关镇段)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拟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目前项目已提交项目库。
(二)通过结余资金实施项目。若石泉县饶峰河流域(城关镇段)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短时间无法实施,我们将报请政府批准,通过石泉县大坝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结余资金来实施项目。
(三)强化临时防护监测预警。在项目正式实施前,督促城关镇加强对该隐患点的巡查监测,特别是在汛期,要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应急避险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沿岸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求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堆放应急沙袋等),尽可能降低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饶峰河生态保护和沿岸群众安全问题的深切关注!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市沟通衔接,争取项目能够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储备库,并关注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待资金下达后,我们将尽快推动项目实施,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要进展和节点,我局将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您反馈。
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您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罗词丽,0915—6312100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