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tysj/2025-0003 公开日期: 2025-06-09 15:08
来源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维护乘客、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联合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维护乘客、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对象为石泉县范围内未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经营行为的机动车辆。

二、整治内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在石泉县内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以拼车、顺风车名义(伪顺风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利用抖音、微信平台、朋友圈、顺风车群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旅游景区、学校周边等公众场所私自揽客、喊客、纠缠过往旅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各类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微信、QQ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责任,做到“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内信息发布,禁止在群内发布关于非法营运相关信息。对通告后继续发布拼车信息、操持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一经发现,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厉打击石泉至西安机场、西安北客站、安康、佛坪等线路的非法营运车辆,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实行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在检查过程中冲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阻塞交通、扰乱执法单位等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载客的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坚决筑牢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防线。

投诉举报电话:

0915-6321387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0915-6312891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特此通告。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