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jytyj/2025-0244 发布日期: 2025-07-10 11:35
来源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内容概述 为持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确保2025年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按照《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6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19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18号)以及《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石泉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各教体单位:

为持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确保2025年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按照《安康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6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19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18号)以及《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的通知》(安教体发〔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计分办法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和省市文件精神,将语文(分值与满分值120分,下同)、 数学(120分)、 英语(120分)、 物理(80分)、 化学(60分)、 道德与法治(80分)、 历史(60分)、 地理(60分)、 生物学(60分)、 体育与健康(100分)确定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总分86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等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二、招生管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体局统筹部署,市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网络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逐县(市、区)同步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班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

县教体局成立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中省市文件要求,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招生保障措施,各教体单位和股室分工负责,立足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系统,全面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25年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798人(其中外县回户籍地考生21人)。按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县域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的要求,2025年县域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1176人,具体计划分配为:石泉中学17个班850人,其中面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计划为425人;江南中学6个班300人;安康市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2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26人(其中安康中学12人、安康市高新中学14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转为属地县(市、区)统招招生计划。上述任务数全部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县域内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不能跨校调整使用。

2.职业高中招生计划。2025年我县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共594人。

(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面向全县各初级中学(含九年制学校)统一招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并向办学质量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按照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符合定向生报考资格的考生,未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转为统招招生计划。定向招生指标仅限于具有学籍地所在户籍且初中阶段全程(三年)在被录取初中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我县普通高中学校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得跨县域招生,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

2.职业高中。面向全县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招生,招生信息须与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备案信息一致,严禁虚假宣传。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7月10日—12日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志愿,7月23日—25日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

2.填报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按照市上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兴趣爱好、职业规划等合理填报志愿,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四)录取依据及办法

1.录取原则。遵从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考生中考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  

2.普通高中录取。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及录取规则进行各批次录取。批次之间,按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同一批次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每名考生只能录取一次。

2.职业高中录取。对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实行同批次招生,未经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登记信息并查重通过的不得注册学籍。

(五)规范招生录取政策

1.回户籍地就读考生招生管理。保障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考试和同条件录取的权利。本县户籍在外省、省内外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应在中考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并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方可向户籍地高中申请转学。学生由外省、本省外市、市内外县转入户籍地就读的,应同时将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转入户籍地就读学校。

2.随迁子女高中招生录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考试和同条件录取的权利。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持石泉县居住证,按照国家规定在石泉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备石泉县内初中学校学籍。

3.严格规范招生加分项目。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有关规定,除中省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4.落实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高中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高中学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为正式录取报到的高一新生注册高中电子学籍。严格实行“人籍一致、 籍随人走”,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禁出现“线下生”、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违规现象,按照省市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省外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县教体局将不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学生由外省、本省外市、市内外县转入户籍地就读的,应同时将学籍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转入户籍地就读学校。

(六)相关要求

1.严格录取标准。按照所有考生毕业学业成绩(含体育与健康)由高到低一次录满,不留空额。如遇分数线上有并列情况,可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择优录取。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2.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域内高中学校跨县区招生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等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审定后公布。高中招生拟录取信息实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前置审核制度,拟录取信息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时间上传至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时间招生、同步录取。

3.录取花名册管理:各校录取的学生确定后,由县考试招生工作站打印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县教体局印章,一份报市教体局,另两份由局教体股和招生学校存档。

4.学生档案管理。各初中学校必须按照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泉县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石教体函〔2025〕19号)要求,给每名有意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建立《高中新生录取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于7月11日前报局教体股。各初中学校在9月10日前须将初中毕业生在县内外高中段(含中职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入学情况报教体股备案。

5.通知书发放。各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录取花名册及时发放《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经县教体局、录取学校共同签发,严格执行凭本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手续的规定,不得提前报名,不得抢注学籍,自觉遵守和维护全县招生秩序。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录取我县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统一到县教体局审核验印(盖章)后,由录取学校组织发放。在新生报到注册后10日内须将新生名册报县教体局备案。凡外出就读高中学生提取学籍,须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学校不得擅自办理异动学生学籍相关手续。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现就相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教体股:会同县考试招生工作站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牵头协调组织招生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编制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全国中职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学籍管理;负责落实职教招生政策,督促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县考试招生工作站:负责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统考科目的考生报名、考务管理、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工作;负责做好考风考纪、考试安全以及考试信息保密工作;协助市招办开展笔试统考科目答题卡扫描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县师训教研中心:具体负责抽调阅卷人员参加全市中考阅卷工作;组织开展学科成绩分析;负责制定音乐、美术科目考试标准;具体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高中学校:负责做好高中学校招生简章制定和招生政策宣传;负责根据录取名单,发放《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负责根据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合理分班(职业高中根据专业意向分班),并按规定建立高中学籍;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和入学教育;负责转学学生资料审核,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学籍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转接。

初中学校:负责做好高中招生政策宣传,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负责给每名有意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建立《高中新生录取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协助做好初高中衔接工作;负责协助县职教中心做好职教招生工作;负责摸底报送本校初中毕业生毕业去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县招生考试工作站站长为副组长,县师训教研中心、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政办股、教体股、财务股、安全及学生营养改善股负责人,高中、初中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全面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成绩校验、招生录取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县教体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做好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积极维护公平、安全、科学、规范的招生工作秩序。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中省市有新的政策规定,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6312613  6321988  6323571

举报投诉电话:6321313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0日


石泉县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普通高中

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

学校代码

招生学校

办学

性质

办学

等级

普通高中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第一

批次

090501

石泉县石泉中学

公办

省标

石泉县850人

学费免收

090502

石泉县江南中学

公办

省标

石泉县300人

学费免收

090511

安康中学

公办

省示范

石泉县12人

学费免收

090512

安康市高新中学

民办

省标

石泉县14人

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学期,住宿费600/生/学期

合 计

1176


石泉县2025年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专招生计划一览表

录取批次

职业高中

学校代码

职业高中学校名称

办学

性质

职业高中招生范围

职业高中

090165

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公办

全市594人

录取批次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代码及名称

 

五年制高职招生范围

五年制高职、

普通中专

五年制高职学校、普通中专代码和名称暂时未知,填报时间暂定于7月23日—25日,在此期间,考生登录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IP地址:61.185.131.172),凭报名时的账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填报,超过时限将无法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若有变化,以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首页公告为准。

 

全市或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