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喜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xhz/2025-001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喜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喜政发〔2025〕 9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5-05-08 09:41
内容概述 为深入落实《石泉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违法行为, 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喜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

现将《喜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喜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石泉县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违法行为,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坚决执行中省市县关于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统一部署,以夏秋季油菜、水稻、玉米等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为重点,认真执行秸秆禁烧宣传教育、 网格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全镇“不冒黑烟、不见黑斑”,不出现因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枯枝、落叶)等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现象,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三、工作范围

以长阳村、新喜村、盘龙村、档山村、双沟村、晨光村、洞沟村为重点区域, 以国道和县乡道沿线可视范围为敏感地带,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垃圾杂草焚烧。

四、实施步骤

秸秆垃圾杂草焚烧工作主要集中在夏收与秋收两个时段(4月15日至7月31日,9月1日至11月30日), 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5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全镇秸秆垃圾杂草禁烧动员会,安排部署禁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建秸秆禁烧巡查队,镇、村组、农户逐级签订禁烧承诺书,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9月16日至11月30日)。各村及相关站所要充分发挥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作用,将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要设立监督员,落实日常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劝阻焚烧秸秆行为。各相关站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秸秆焚烧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巡查检查、指导利用、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三) 自查总结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10月26日至10月31日)。各村及相关站所在巩固禁烧成果的基础上, 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总结工作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制。秸秆垃圾杂草禁烧工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的具体体现。我镇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站所、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秋季秸秆禁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黄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阳伍同志、李文燕同志具体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各村、各相关站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处置, 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包联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户、包地块的工作机制。各村要进一步明确各网格员工作职责(特别是长阳村、新喜村、盘龙村、档山村、双沟村、晨光村、洞沟村纳入秸秆禁烧网格监管区域),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巡查,专人负责、严防死守。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要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做好国道、县乡道及村主干道用地范围内的秸秆禁烧工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喜河派出所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书面告知单、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禁烧的政策要求和相关处罚规定,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习惯,同时加大对焚烧秸秆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自觉禁烧的思想共识和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做好巡查监管。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各村开展巡查,督促各村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每天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电话: 6776209),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巡查,不留盲区死角,针对发现的火点、黑斑等及时拍照留存证据。要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对积极配合及时灭火的当事人要做好教育引导,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人员要及时上报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将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喜河派出所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