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zrzyj/2025-0117 | 公开日期: | 2025-04-24 15:27 |
来源 |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 ||
内容概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24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胡洪友 |
宅基地/住宅 |
石泉县池河镇新棉村五组 |
610922104200JC00346 |
100.72/4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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