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5-0109 公开日期: 2025-04-24 14:43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池河镇柏安村聂声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24日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号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聂声发

宅基地/住宅

石泉县池河镇柏安村三组

610922104226JC00184

126.58/2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