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征集2025年上半年消费帮扶优质特色农产品推荐清单的公告 | ||
索引号 | jtjjzzsqxgxhzslhs/2025-0003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4-22 14:58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深化消费帮扶,提升本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成效,帮助有市场竞争力和对外销售意愿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大推介力度,扩大市场销量,县供销联社牵头建立了消费帮扶农产品推荐清单并实行定期征集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根据工作安排和社会帮扶力量要求,现就更新全县2025年上半年优质特色农产品消费帮扶推荐清单事宜面向各镇各企业进行新一轮次的征集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各镇,各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消费帮扶,提升本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成效,帮助有市场竞争力和对外销售意愿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大推介力度,扩大市场销量,县供销联社牵头建立了消费帮扶农产品推荐清单并实行定期征集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根据工作安排和社会帮扶力量要求,现就更新全县2025年上半年优质特色农产品消费帮扶推荐清单事宜面向各镇各企业进行新一轮次的征集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农产品范围及要求
1、推荐的农产品其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应为在本县境内注册、产品质量好、诚信记录优、具有稳定供货能力的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生产、加工的有一定联农带农成效,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相关生产加工手续的制成品农产品。
2、征集的农产品优先选择口碑较好,取得了富硒、有机、地标、特质等认证,且农产品外包装具有明显本县农产品特点及标识齐全的各类优质特色农产品,鼓励外包装有“石泉食美”农产品公共品牌标识的优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认证手续必须齐全,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在本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的同类同质同品种产品的平均售价。
3、征集的农产品应提供生产、加工、经销企业的营业执照、“三品一标”认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SC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检验检疫证明等必要的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材料。
4、征集的产品应为产量稳定、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且有自主可控的对外供应(发货)能力。
5、有下列情况的产品不予纳入推荐清单:近三年有被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情况的;近三年内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产品有重大质量投诉,纳税及环境保护方面出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企业信用状况较差的;企业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产品资料报送
报送的农产品资料应完整准确,按照模板如实填写,关键信息必须齐全完整和准确,同时提供包括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合作社)符合以上要求的农产品相关资料图片,请各镇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农业龙头企业可直接向县供销联社报送。请各镇各企业于4月25日前将附表《石泉县2025年上半年消费帮扶优质特色农产品征集表》填写完整后以Excel电子版格式发送至121367724@qq.com。
三、成果运用
征集截止后,县供销联社将对报送的相关农产品资料进行会审并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纳入到推荐清单并予以公布。县供销联社将以《石泉县2025年上半年消费帮扶优质特色农产品推荐清单》为基准,积极借助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消费帮扶对接以及其他产销对接机会帮助各企业对外推介产品,尽力为各企业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市场销量。同时,对于长期销量较差的相关农产品将按照市场需求积极指导帮助相关企业进行改进提升,确保进入推荐清单的农产品都能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销量。
联系人:鲁咏 13991956375 梁广毅 15336273266
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