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5-0060 公开日期: 2025-03-17 14:39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 年4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符安宁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 年4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3月17日

序号

权利人(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号

不动产面积(㎡)

 被继承人

备注

1

符安宁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石泉县西三角地公路段家属楼

610922100 265GB00044

14.98/60.31

符占魁/刘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