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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开展“3·12”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暨“我为群众种棵树”全域增绿添彩行动

时间:2025-03-13 07:58作者:佚名源自:县融媒体中心

阳春三月,万物萌生。3月12日,石泉县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3·12”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暨“我为群众种棵树”全域增绿添彩行动启动仪式。县委书记、县长梁鸿致辞并宣布活动启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贤超,县政协主席胡学军等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及200余名干部群众代表参加。

梁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植树造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要坚持因地制宜,将绿化造林与林业产业发展、城市景观打造相结合,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造林与管护并举,高质量完成全年造林任务。要坚持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踊跃投身到植树造林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来,共同绘就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丽画卷。

仪式上,安排部署了2025年全县“3·12”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暨“我为群众种棵树”全域增绿添彩行动相关工作,现场向群众发放了花卉苗木。仪式结束后,梁鸿带队前往城关镇新桥社区开展植树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将持续至3月底,共为群众发放冬青、紫薇、月季盆栽、蜂糖李等10余个品种4万余株花卉苗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在城市规划区重点地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千万工程”示范村、庭院宅旁、集中安置点、公共绿地、道路沿线因地制宜种植苗木花卉、特色林果,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厚植绿色生态本底。

近年来,石泉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县、森林旅游示范县、苗木花卉产业省级示范县等荣誉称号,累计义务植树121.7万株,营林造林面积21.7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8%,造林绿化成效显著,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得益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