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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石泉县出台新政规范课后服务费管理保障教育公益属性

时间:2025-03-12 16:49作者:涂明耀源自:县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课后服务公益属性,石泉县近日进一步细化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四个明确”“四个严禁”,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明确发放原则,严控人员范围。课后服务费发放遵循“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发放过程公开透明。严格禁止向未实际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如未参与的教职工、后勤人员)发放补助。

限定支出范围,杜绝挪用滥用。课后服务费用仅用于直接参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补助、管理人员津贴及后勤保障(如水电费、器材维护等)。严禁将资金用于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日常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明确发放限额,规范操作流程。劳务支出占实收总额的80%~90%,后勤支出占10%~20%。其中,社团活动补助高于作业辅导,行政人员补助低于一线教师。发放方案需经集体讨论并公示,杜绝程序违规。

压实主体责任,严查违规行为。学校须完善课后服务考核管理制度,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严禁虚构服务时长、冒领补助或未核减缺勤时段费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须对课后服务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