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lhz/2025-0006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两政发〔2025〕2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15:23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益林管理工作,确保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和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
各村(社区)委会:
现将《2024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2024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益林管理工作,确保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和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偿范围
本方案所指公益林是根据我县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和中省当年核定下达的公益林补偿任务,经区划界定,落实到公益林经营单位和农户个人。公益林补偿范围是,对已区划界定到公益林经营单位或农户个人,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责任,按照补偿标准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2024年度,根据中央财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任务,涉及我镇12村(社区),补偿面积12.907万亩。
二、补偿标准
2024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对纳入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范围,落实了管护责任的单位,其补偿标准为每亩10元;对纳入集体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责任的单位和农户个人,其补偿标准为每亩16元。
三、兑付程序
(一)开展自查(3月2日之前)。在当年启动公益林补偿工作之前,由各村(社区),组织对上一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情况全面开展自查总结,包括资金兑付完成情况、公益林补偿信息核查、资金使用管理、管护合同签订及档案管理情况等,自查工作完成后,并确定本镇当年公益林补偿计划。
(二)制定方案(3月14日之前)。镇林业站要指导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依法进行公示,建立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应当同时在信息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未建立的在公益林所在地的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方案和补偿清册报镇政府复核,复核后上报县林业局审核。
(三)资金兑付(4月底前)。补偿对象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的公益林,根据各村(社区)审核上报的资金拨付报告,补偿资金兑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对象为农户个人的,资金兑付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兑付给农户个人。
四、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遵守《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办法》,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林的管护补助,由公益林所有者按照公益林管护合同约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公益林管护和建设。
(一)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公益林。林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性支出分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不低于补偿性支出的50%; 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15%,用于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直接管护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35%,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
(二)个人经营管理的公益林。一是林地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个人通过家庭承包的,补偿性支出全部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的管护支出;二是林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补偿性支出不低于70%支付给林地所有者,作为林地所有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30%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核定补偿性支出的比例支付。
五、资金绩效管理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资金监管按照事权等级,镇各相关站所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确保资金顺利对付;镇林业站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公益林自查整改、审核公示、系统录入、数据上报,负责全镇内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当年公益林资金兑付到户率达100%,并公开提供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信息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巩固脱贫成果,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惠农政策,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具体负责,联村领导督导指导,切实协助各村解决对付过程中的问题,严格按照公益林资金补偿兑付规定,坚持兑付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资金、面积、标准无误,系统和清册各类信息精准,高质量完成当年公益林资金补偿兑付任务。
(二)确保按时完成。认真开展公益林的数据核对、张榜公示、系统录入和复核审批工作,并及时上报兑付清册,2024年度公益林补偿兑付工作应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规范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公益林各类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年度公益林补偿基础数据纸质和电子台账。镇、村要建立补偿兑付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工作方案或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材料、资金兑付台账(含到户资金明细)、会计账簿凭证、管护合同、兑付工作总结及相关的图、表、卡等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由专人、专柜按年度妥善保存。
(四) 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公益林政策宣传,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政策程序,尤其在事权界定、面积到户、资金兑付等环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禁利用公益林资金补偿兑付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不得变相收取工作经费或冲抵扣押收取其他费用等问题发生,造成资金损失或重大信访稳定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