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zrzyj/2025-0017 | 公开日期: | 2025-02-06 11:05 |
来源 |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 ||
内容概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 年2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5 年2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2月5日
序号 |
权利人(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 |
被继承人 |
备注 |
1 |
吴儡/吴长江/邓永芳 |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长安移民安置小区6号楼1单元502 |
610922100251GB00002 |
23.6/91.22 |
吴龙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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