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决定】 石农(兽药)罚〔2024〕1号

时间:2024-03-30 09:45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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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石农(兽药)罚〔2024〕1号

被处罚人

石泉县朝凤饲料兽药服务部(徐定朝)

处罚事由

经营劣兽药案

主要违法事实

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双丁注射液12盒,货值金额180元,违法所得15元。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没收经营的涉案兽药11盒;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罚款540元

处罚日期

2024年3月28日

承办单位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