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 |
石应急管案【2024】2号 |
被处罚人 |
石泉县某某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罚事由 |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26箱烟花爆竹产品缺少流向标识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 年2 月13 日,省市暗访组在石泉县兴发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发现有26箱烟花爆竹产品缺少流向标识,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八款规定。 |
处罚依据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5000元 |
处罚日期 |
2024年3月6日 |
承办单位 |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