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4-0081 公开日期: 2024-12-31 15:45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31日我局审批了县城污水处理厂等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相关批复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1日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31日我局审批了县城污水处理厂等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相关批复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6320739

传真:0915-6323170

邮箱:sthjsqfj@163.com

通讯地址: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

邮编:725200

附件:

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2.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曾溪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池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5.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6.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两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7.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饶峰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8.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喜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9.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迎丰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10.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云雾山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11.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熨斗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12.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同意石泉县中池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