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0922 公开日期: 2024-10-31 09:22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切实发挥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和联农带农经济进一步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快发展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石泉县加快发展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泉县加快发展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切实发挥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和联农带农经济进一步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把加快发展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和新引擎。坚持“党建引领,壮大集体经济;政府引导,实行市场运营;多元发展,做实联农带农;依法依规,从严监督管理;大胆探索,不断完善提升”五大原则,打造集服务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公司盈利、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壮大的“多赢”目标,为高质量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在学习借鉴平利县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县域实际,积极稳步推进具有石泉特色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到2024年底各镇均要发展1家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健全各项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带动群众就近就地稳定产业就业达到3000人,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不低于30%;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乡村建设服务公司资金实现保值增值,力争年度收益率达到15%。从2025年开始,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运营管理更加高效,带动群众就近就地稳定产业就业达到4000人以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不低于30%;公司效益逐年上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资金年度收益率超过20%。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1. 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党组织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坚持县抓统筹、镇村一体、上下联动,着力激发壮大乡建服务公司的内生动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组建党组织,镇党委选派1名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党组织书记,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党员的应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村党支部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决策,让其成为公司发展的参与者、组织者、领导者。

2. 完善经营机制。按照“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户依法自愿注资入股”的原则,增强协同发展的制度保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以优势互补或强强联合方式共享资源要素,不断激发相关市场主体活力,从而增强带动效应。通过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积极吸纳涉农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主体,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入股,联合占有生产资料共享经济收益,并参与到生产销售各环节,实现增收增效目标。以镇为单位组建成立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已成立有社会化服务组织转型升级为乡村建设服务公司。要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权益,引入有实力、有情怀、有市场基础、有运营经验的企业出资入股,构建联结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各镇入股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的村集体经济资金总额占比不得低于51%,实现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确保集体经济收益。

3. 完善法人机制。建立独立自营机制,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制定公司章程,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可通过选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或聘请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公司职工代表。公司根据服务领域和重点业务设立内部工作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尽量减少经营管理人员。

4.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向镇党委报告制度,健全人事和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重要经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形成决策科学、实施高效、考核规范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坚持效益优先、薪酬与效益联动,对经营管理人员实施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的激励方式,增强企业活力。

(二)多种方式拓宽发展路径

1. 发展产业带动。各镇、村要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形成“主导产业引领、区域特色产业共进”的产业发展格局,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依法依规流转土地、林地和产业资源,自主发展经营粮油、蔬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针对龙头企业存在的管理难、用工难问题,鼓励公司以半托管或全托管方式承接管护、加工等服务。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购置农机设备,采取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方式为规模户、小农户发展产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各镇要聚焦产业劳务用工需求,立足村情劳务实际,建立《产业用工需求库》《在家剩余劳动力供给库》,有效整合资源,打通信息壁垒,规范产业用工市场,实现产业、就业、创业“三业”融合发展,确保全镇有就业意愿劳动力充分就业。

2. 劳务就业推动。坚持营利性与公益性相结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业占比。围绕产业服务、农机代农、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家政服务、文化宣传等重点,签约一批技术娴熟、相对固定的劳动力,把农村“土专家”“田秀才”吸引到乡村振兴服务队,储备一批专业实用人才。规范建设劳动力资源库、就业(创业)花名册、培训花名册等信息数据库,积极对接、主动服务,负责辖区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性项目托管、旅游接待等零散劳务的组织与管理。制定各类项目的村级劳务组织准入机制,把提高乡建公司效益和解决劳动力就业作为项目立项前置条件,拟定准入清单,同等条件下,优先由村级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承接,以做强村级劳务壮大集体经济。各镇要指导做好劳务培训、岗位推介、劳动力转移、纠纷调解等工作。

3. 承接小型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安农工办发〔2022〕20号),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领域,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立小型工程代建机制,明确小型工程的类型、年度申报数量质量、规范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流程,要优化项目管理程序,对辖区内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单项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下、购买服务50万元以下,以及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三重一大”、政府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磋商)确定实施主体,且技术标准不高、前期工作简单、村民能够自建、受惠对象直接进村入户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原主管部门不变、工程验收程序不变、资金报账程序不变、后续管护方式不变”的要求,对符合由村级组织作为实施主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建设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优先由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作为项目施工单位。鼓励村集体经济为区域内大型工程项目提供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获取收益,让集体经济组织真正镶嵌到项目工程当中实现稳定增收,确保稳定提高村集体收入。

4.发展绿色经济。按照国土三调区划的各村天然商品林面积,将下达的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到各村,由乡村建设服务公司负责实施辖区内天然商品林管护、抚育、修复等项目。深化集体林地资源改革,规范林地资源流转,盘活林地资产,统筹林业行业项目资金支持村集体组织发展林下中药材、林下养蜂、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和森林康养旅游产业;建立“林长制”管护机制,以有偿服务的方式由乡建公司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专项管护;落实专项资金,在适宜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镇村,优先由乡建公司通过集体林地流转、劳务用工等途径,实施完成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项目。

5.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林果资源、渔业资源、水面资源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居住、农家采摘、体验种植、手工制作等旅游经济,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品牌运营、统一价格等方面进行管理、协调和服务。统筹全县的公有资产,将各村闲置老校舍、废弃厂房等公有资产确权到村。鼓励乡建公司通过升级改造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村级固定资产,变闲置资产为有效经营资产,有效发挥闲置资产价值目的。鼓励乡建公司对村内闲置民宅以及新民居进行改造置换,由乡建公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实行联合或合作经营,解决农户就业,增加集体收入。

6.强村公司带动。充分发挥强村公司经济合作组织属性及为农服务工作方向等优势,配合相关部门为各镇乡建公司组建及开展业务提供公司注册、架构、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和支持各镇组建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加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县强村公司可在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占股5%股份,使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成为国家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体系的一员,为下一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供必要条件;帮助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策划包装为农服务项目、省级供销合作社的新网工程项目等,支持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特色农品基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冷链物流)、基层组织建设改造等。发挥供销合作社对接市场优势,帮助或配合相关部门为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不断拓展市场渠道提供服务,以县强村公司为平台,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与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建立紧密的业务融合机制,共同发展订单农业和订单中药材。与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合作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务,为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提供运营服务。

7. 开展专业服务。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际需要,承接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清运、环卫保洁、家政、政策宣讲、文化下乡、异地搬迁社区物业、农村供水管理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专业服务增加公司收入。充分发挥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综合性服务平台作用,拓展经营服务范围,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系统化服务项目,带动更多农村群众走上“职业化”道路。

(三)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

1.建立包联工作机制。实行联镇县级领导带领1个县级部门包抓1个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推进专班,每季度向县专班办公室报告运营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2. 建立财务管理机制。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乡村建设服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镇财政所负责指导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制定完善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确定专人督导公司规范记账。公司可聘请第三方财务公司建账,公司运营管理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账户,严禁现金往来和资金账外循环。

3. 建立资产监管机制。县审计局牵头制定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审计监管制度,镇审计所负责或委托第三方对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按年度开展专项审计。县审计局每年在全县范围内抽查审计至少3家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群众和集体利益不受损。

4.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防范廉政风险促进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健康发展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司运行、侵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问题。各镇纪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制度执行、财务公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履职尽责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预警纠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县司法局负责为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各配备1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指导、合同审查把关、涉法纠纷化解等服务,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四)增强落实政策支持力度

1.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将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纳入乡村振兴培训计划,产业用工人员纳入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开展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培训,纳入县人才工作计划的培训项目按培训规模和实施情况给予补助。符合县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条件的优先认定并按规定落实奖补,达到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标准的优先向市人社局推荐。

2. 落实各类政策奖扶。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实施产业托管、农机代农、稳岗就业、乡村旅游等项目,符合特色产业奖补、就业创业、乡村旅游支持等奖补政策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能补尽补、应补尽补。各镇、各部门推进工作中需要购买社会服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

3. 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县金融监管支局负责为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每季度巡回指导。乡村建设公司在发展产业、乡村旅游等内容时,享受特色“产业贷”金融服务。县农商银行探索出台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发展的低利率贷款产品。县人社局对符合创业贷款政策的给予财政贴息。县人社局商保险公司探索出台针对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程序简化、费率较低、赔付较高的保险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发展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建服务公司组织建设、资金管理、产业发展、土地流转、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工作统筹。县专班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查考核等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各镇党委成立公司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配合,负责在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县财政局牵头,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负责指导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县发改局负责指导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承接农村以工代赈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负责落实扶持政策,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各镇要在10月底前成立乡建服务公司并投入运营。

(三)健全管理制度。各镇指导乡建公司规范资金管理,落实对乡建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熟悉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业务。同时,强化监督审计,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对乡建公司运营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把发展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运行规范、成效突出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予以奖励激励。

石泉县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发展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清单部门

政策清单名称

政策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县发改局

执行项目简化审批制度

政府直接投资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可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填写农村小型以工代赈项目审批表,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从源头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高项目推进效率。

刘小强

13772985935

2

以工代赈项目支持

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石泉县2024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清单》《石泉县2024年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清单》等两个清单,支持乡村建设服务公司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

3

县人社局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新招用、聘用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1年以内依托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给予培训机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不承担培训费。

崔  莹

6322217

4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在县域内吸纳16—60周岁内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劳动力(不含非脱贫劳动力中已消除风险对象,在编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就业不低于5人,签订不低于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月工资不低于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稳定就业不低于6个月,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此政策享受期限截止2025年底)

祝  迪

6322238

5

县人社局

就业帮扶基地奖补

乡村建设服务公司达到就业帮扶基地标准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劳动力(不含非脱贫劳动力中已消除风险对象,在编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月工资不低于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稳定就业不低于6个月,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此政策享受期限截止2025年底)

祝  迪

6322238

6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

首次创办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创业者,属于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的,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邓小丹

6310090

7

创业担保贷款及

贴息

创办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的18—60周岁内的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银行实际放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

8

就业见习补贴

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吸纳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内的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1700元/月/人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间由县人社局为见习对象统一购买30元/月/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徐莎莎

6310802

9

一次性扩岗补助

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个月以上,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此政策享受期限截止2025年底)

10

县人社局

社会保险补贴

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招用、聘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先缴后补”给予公司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招用、聘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对象,按照“先缴后补”给予公司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朱孝沙

6322716

11

县住建局

社区物业管理

指导乡村建设服务公司规范承接社区物业,提升服务水平。

蔡  华

6311076

12

县交通局

通村公路联网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及安防等附属工程等,用于提升村组道路互联互通水平。

夏  涛

13891504447

13

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钢板护栏、新增减速设施、标志标牌等,主要用于改善通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

14

自然村通硬化路

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及安防等附属工程等,用于解决30户以上集中居住群众出行问题。(2024年底)

15

村道日常养护

主要包括清扫路面、维护路肩、整理边坡、疏通排水设施、修剪绿化带、检查沿线附属设施、处理轻微病害等工作,保障道路安全、整洁、畅通。

余楚霞

13700250809

16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奖补

石泉县境内农业加工企业带动本县农业产业发展、依法履行订单合同、收购农产品无欠款现象,当年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带动200户(含)以上,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不低于30%;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产品推介活动;同时收购本地农产品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收购金额的10%给予奖补,以税务部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为准。预制菜加工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其他加工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2024年底)

陈  杰

18700552301

17

县农业农村局

龙头企业

当年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补,以认定文件为准,分别带动30户、60户、120户。(2024年底)

陈  杰

18700552301

18

品牌培育

对当年新认定为“富硒产品”“特质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给予申报主体3万元奖补;当年新认定“良好农业规范(GAP)”“绿色”“有机”农产品,给予申报主体5万元奖补;当年新认定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给予10万元奖补。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应用示范基地奖补10万元。(2024年底)

19

生产经营性奖补

充分发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村域经济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村内的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抓好订单农业生产。对种养殖业生产经营性收入按进入三资平台总额的5%予以奖补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2024年底)

20

管护提升奖补

当年新发展和第二年未产生效益的产业(黄花菜、蚕桑、中药材、林果等)管护给与奖补,按品种每亩奖补100-5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鼓励村集体经济组建农机合作社或劳务公司,开展社会化服务或产业用工,给予补助。(2024年底)

21

帮扶车间奖补资金支持

筹措财政衔接资金,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奖补政策,对符合产业奖补、就业创业奖补条件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新型社区工厂就业帮扶车间予以政策补助。(2024年底)

22

以工代赈项目支持

严格落实《石泉县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简化项目前期审批程序,确保本单位下达各镇单项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下,购买服务50万元以下,可通过“三重一大”、政府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确定实施主体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乡村建设服务公司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项目建设。

23

县农业农村局

特色产业贷

按照《关于印发石泉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石政办函〔2022〕65号)要求,持续加大对“蚕桑、畜牧、魔芋、中药材、富硒食品”六大产业以及水果、茶叶、生态渔业等特色产业金融扶持,对产业发展积极、示范带动明显、效益显著、流动资金困难的村集体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信贷额度,贷款利率从年度产业振兴奖补资金中全额补贴解决,进一步推动县域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集体经济发展和带动群众发展增收。(截至2025年底)

陈  杰

18700552301

24

耕地力保护补贴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等文件要求,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陕南按60元/亩补贴标准执行,经县镇村摸底、审核、公示、公开,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

刘家峰

19991548837

25

政策性农业保险

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中、省、市财政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落实保费补贴,保险责任涵盖试点地区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动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损毁等风险。主要投保种类:水稻、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油菜、大豆)、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仔猪、设施农业、茶叶气象指数、农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魔芋、渔业;保险费分别是稻谷、玉米、马铃薯、油料作物均15元;能繁母猪60元、育肥猪40元、公益林1元、设施农业400元、仔猪18元、茶叶气象指数52元、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12元,魔芋收入保险70元、渔业收入保险80元。

26

县水利局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项目

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项目,按计划分别下达各镇实施。

高  丹

(股室主任)

15909171200

27

县水利局

供水工程养护项目

县财政资金供水工程养护项目。

许晓峤

(一般干部)

18700558220

28

县文旅广电局

文艺演出奖补

支持有营业性演出资质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在各景区、各镇开展文艺演出,通过竞标的方式参加四季文旅活动。无演出资质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以所在镇为主体举办四季文旅活动。支持有营业性演出资质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通过竞标方式承接石泉县文化惠民演出服务。

袁国辉

(副局长)

18091509600

29

县林业局

林业产业奖扶

支持、鼓励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大力投资发展林下经济,林业局积极培育、扶持林业园区建设,在包装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和园区奖补资金、产业奖补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刘仓库

13991510508

30

林业用地要素保障

在乡村建设服务公司重点项目建设上,对符合政策的林业用地做好手续办理和林业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31

在营造林项目(包括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劳务服务

在营造林项目(包括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建设实施中,中标方优先考虑由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承接劳务施工。

32

县残联

残疾人农村实用

技术培训补助

委托有资质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对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进行代理招标。

姜辉姣

13991516567

33

县供销联社(强村公司)

为农服务项目

发挥经济合作组织属性及为农服务工作方向等优势,配合相关部门为各镇乡建公司组建及开展业务提供公司注册、架构、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积极引导和支持各镇组建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加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县供销联社可在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参股不低于5%,使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成为国家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体系的一员,为下一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供必要条件;帮助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策划包装为农服务项目。

杨先勇

13389151989

34

县供销联社(强村公司)

项目申报扶持

积极帮助加入供销合作社的镇级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策划包装和争取中、省级供销合作社的新网工程项目;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开展对外交往合作,通过与其他地区的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或平台、实体等进行横向联合方式支持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特色农品基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冷链物流)、基层组织建设改造,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有效投资的30%。

杨先勇

1338915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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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服务

以县强村公司为平台,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与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建立紧密的业务融合机制,共同发展订单农业和订单中药材。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营销“五统一”模式搭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和渠道;以县强村公司为平台,会同相关部门与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合作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务,如平价农资、农机服务、测土配方、饲料组织等。支持开展生活性服务,如领办县级农村生活物资集采集配及仓储保供中心、镇村农民生活超市、农村电商服务网点等;以县强村公司为平台,为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提供运营服务,如通过强村公司建立专业团队,为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提供统一会计记账等服务;以县强村公司为平台,配合相关部门联合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适时开展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及运营等,助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体系和制度优势,广泛对接县外地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主体的信息资源等,为各镇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在发展生产过程中争取平价种子、平价农药、平价农资、平价饲料、平价原材料等,并为开展订单养殖的乡村建设服务公司统一组织优质仔猪、鸡苗等资源。

梁广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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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图解】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781705.html

【公文PDF原件】石政发〔202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