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7-12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以奖代补”监护费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4-0088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4〕279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08:36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石泉县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细则》(石综治办字〔2016〕7号)、《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石综治办字〔2019〕1 号)文件精神,根据各镇上报的人员资料,经审核确定,对全县14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现下拨“以奖代补”监护费143人165400元到个人账户,请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费资金发放监督,对精神障碍患者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石泉县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细则》(石综治办字〔2016〕7号)、《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石综治办字〔2019〕1 号)文件精神,根据各镇上报的人员资料,经审核确定,对全县14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资金发放。现下拨“以奖代补”监护费143人165400元到个人账户,请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费资金发放监督,对精神障碍患者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附件:石泉县2024年7-12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费发放表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