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12月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4-0086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4〕277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4-12-12 16:13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陕民发〔2022〕100 号)、《安康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安民发〔2023〕7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镇级初审、县局审批,现决定对2024年12月审批的吴先华等38户142人给予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152500元。请各镇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12月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陕民发〔2022〕100 号)、《安康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安民发〔2023〕7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镇级初审、县局审批,现决定对2024年12月审批的吴先华等38户142人给予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152500元。请各镇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12月临时救助金发放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