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4-1712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16:13 |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
内容概述 | 近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组织召开了石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等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评审会议。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分管领导、业务专家参会。 |
近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组织召开了石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等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评审会议。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分管领导、业务专家参会。
会上,石泉县污水处理厂和陕西蔚蓝节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就县城污水处理厂和1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入河排污口简要分析材料进行汇报。根据《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有关要求,参会人员从责任主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水生态环境现状、污水排放方式和去向、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浓度以及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等各个方面进行逐一评审,并对简要分析材料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经认真讨论,县城污水处理厂等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自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以来,排放污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高效处理生活污水,能够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生活污水对河流水质直接影响,是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也是实现汉江流域和Ⅱ类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措施,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