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bmxtjj-gzdt-tjxx-2016-0079 | 公开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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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今年以来,消费品市场运行形势良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830.3万元,同比增长15.9%,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增速全市排名第三。
1、城镇、乡村发展并驾齐驱。商业活动的集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全县城镇消费品市场的发展依然占主导地位,上半年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504.3万元,增速16.0%,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26.0万元,增速14.9%,同比增长5.4%。城镇增速高于乡村1.1个百分点。城乡消费品市场增速基本同步,形成并驾齐驱之势。
2、零售业占据市场主体。作为消费市场主体的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8677.4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78.9%,是支撑消费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零售业的拉动尤为明显,实现商品零售额42476.8万元,增长18.9%,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6个百分点。
3、节日效应助推消费增长。上半年,元旦、春节黄金周以及情人节、元宵节、“三八”节、五一小长假等节假日,依然是商贸业促消费、保增长的重要消费节点,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划上精彩的一笔。上半年,全县限上企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2677.1万元,同比增长20.3%,商品零售31829.6万元,同比增长24.8%,餐饮收入3409.3万元,同比增长11.9%。住宿收入1237.6万元,同比增长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