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4-0240 发布日期: 2024-01-16 17:48
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内容概述 1月16日,石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检查。

石泉县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检查

1月16日,石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城区和各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检查有无燃放、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同时向商户和群众发放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告知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提醒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不在禁燃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为有效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不断改善空气和人居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石泉县政府已发布通告,明确了城区、各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及其他禁燃场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一律不得燃放、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