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2024-0145 公开日期: 2024-12-16 15:42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事项

类型

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实施主体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工伤认定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订)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

石泉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2

行政处罚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石泉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3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处罚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行政处罚

对退休人员或其他人员以违法手段获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罚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退休人员或其他人员以违法手段获取基本养老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全部违法所得,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行政处罚

对招工用工违法行为的处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行政处罚

对劳务派遣违法行为的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行政处罚

对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的处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行政处罚

对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五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行政处罚

对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处罚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第三条、第二十七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行政处罚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八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月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向农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的处罚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第二十五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行政处罚

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三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九十四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五十二条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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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行政处罚

对无理抗拒阻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

法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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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行政处罚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年审检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905号)、《技工学校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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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行政给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金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行政给付

公益性岗位补贴

《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0]133号)第三条、第二十九条,《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安财社[2012]17号)七、公益性岗位补贴(二十三)[补贴范围、条件和公益性岗位界定]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二十六)[受理审核]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应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支付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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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行政给付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和支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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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行政给付

创业补贴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安政发〔2019〕8号)第十一条;《安康市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发〔2021〕111号) 第十四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

行政确认

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修订)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

行政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50号)第三十四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

行政检查

社会保险稽核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

行政检查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

行政检查

对劳动保障日常巡视对象的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

行政检查

对劳动保障对象书面审查(年审)的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

行政检查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

行政检查

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

行政监督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2022年2月9日人力资源保障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

其他类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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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类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四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八)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六条、第二十一条;《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全文。

石泉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34

其他类

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批

《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3]90号)第二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西银发〔2019〕51号)第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陕财办金〔2020〕19号)第二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