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4-0036 | 公开日期: | 2024-09-16 08:18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的通知》(安财建〔2024〕15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21万元。年终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县交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的通知》(安财建〔2024〕15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21万元。年终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请你单位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顺利实现绩效目标。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09〕)14号)及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0〕)29号)相关要求,分配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严禁转移、挪用、截留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项目管理,属于工程类项目的,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强化“四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年底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收集完整,迎接上级检查,并随时接受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4年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