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4-0037 公开日期: 2024-10-28 08:17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24〕18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6.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及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24〕18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6.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及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顺利实现绩效目标。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1号)等文件规定使用资金,严禁转移、挪用、截留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中的退耕还林还草支出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并随时接受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

1.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