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4-0083 公开日期: 2024-06-20 09:51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的报告

石泉县委、县政府:

按照《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安康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落实<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工作要求的函》(安环整改办函〔2024〕2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成效。认真落实“双碳”战略,积极申报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2023年9月被确定为陕西省首批低碳近零碳试点县,县级生态节能环保专项资金投入为2945.5万元。经初步测算,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27.24万吨标煤,万元GDP能耗下降4.9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34.95%,非化石能源发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33.2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能源节约结构优化,印发《石泉县2023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气化县城”建设,县城气化率达89.8%。二是产业结构调整,以预制菜、魔芋、黄花菜、桑蚕为核心的生态富硒食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1:43:46。三是生态系统碳汇增加,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重点工程,2023年已完成营林造林6.7万亩,全县有大小农作物秸秆加工、粉碎机械610余台(套),完成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5.3万余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林业、土壤碳汇能力持续提升。四是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积极扶持轻质隔墙板材生产企业发展、推广新能源营运车辆,我县现有双燃料出租车100辆,天然气公交车6辆,全力创造绿色健康生活,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中省环保督察问题见底清零。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问题8个(均为我县配合整改)、第一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问题28个(其中我县牵头具体整改2个)、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县9个问题(均为我县配合整改)、第一轮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县7个问题(其中我县牵头整改问题3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个性问题1件,即“安康市35座尾矿库中近三分之一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石泉县金峰矿业有限公司纸坊沟尾矿库和洋县钒钛磁铁矿野人沟尾矿库已于2021年6月完成进行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根据省应急厅工作要求,两座尾矿库已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与省应急厅进行在线连接;目前我县两座尾矿库已获得秦岭区域中央专项治理资金725万元。其余6件配合整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4件个性问题均整改完成、通过市直部门验收,并进行了销号公示。

(三)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以“三大保卫战”为主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印发《石泉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石泉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夯实监管责任。一是持续用力保“蓝天”,严格管控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深入开展散煤、餐饮油烟、机动车超标尾气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机扫、吸尘、洒水作业。2023年,石泉优良天数达353天,优良率96.7%,PM2.524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6。二是持之以恒护“绿水”,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36条汉江支流一级排查工作,持续开展湖库漂浮物打捞、河道垃圾清理行动,县城及1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和36座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石泉高桥、池河入汉江、饶峰河口、席家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合格率100%。三是久久为功守“净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8%,中轻度耕地全部采用安全利用(冶理与修复)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已全部落实退耕还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四)强化监管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项目源头管控,2023年度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选址等服务20余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9个,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登记表备案131个,出具重点项目环评意见书、环评手续等情况说明26份,把牢项目准入关口,确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二是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江南中学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验收并联网,实现了主城区空气质量进行全方位监测的目标,子午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全面完工等待验收。石泉境内现有4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形成汉江石泉段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控监测网络,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帮扶指导,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县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2023利剑治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开展非现场执法33次,指导帮扶正面清单企业19次,受理办结环保投诉24件,组织开展约谈14次,下发《执法意见书》9份,立案处罚5起,罚款43万元,尽可能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五)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实施池河镇马岭关建筑石料矿矿山生态修复、长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池镇筷子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池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等项目,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2处,恢复治理破坏面积5.58公顷,有效恢复项目区地形地貌景观,降低土壤侵蚀风险,增加年蓄水能力,局部生态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得到稳步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县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办牵头创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一月一主题”交叉检查,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每月明确一个主题,指定牵头部门聚焦一个领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叉检查。2023年开展交叉督查8次,交办问题22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专项检查3次、督查巡查150余次,发现问题81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市提标升级交办18个问题按期完成销号。

三、2023年生态环保亮点工作

把生态创建作为刚性任务和硬性要求来抓,2023年10月28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济南年会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授牌,我县荣列其中,这是我县继2021年荣获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之后,再次成功摘得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级荣誉;认真落实“双碳”战略,积极申报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2023年9月,被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财政厅确定为陕西省首批低碳近零碳试点县建设,省财政厅将对获批的试点园区给予3年6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200万元);2023年投入70余万元建成安康市北部区域环境监测站,12月安康市北部区域环境监测站揭牌仪式在我县举行,整合汉阴、宁陕环境监测力量。同时,监测站资质认证顺利通过,监测项目涵盖水和废水、噪声两大类共计31项,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管理分值我县位列全省第二,再次评定为“轻微变好”格次,生态环保工作省考“五年优”市考“十一连优”,良好生态本底更加坚实。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