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后柳镇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4-004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4〕472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09:47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后柳镇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后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呈送〈石泉县后柳镇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后政字〔2024〕5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石泉县后柳镇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经县交通局、财政局以石交发〔2024〕34号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595.2万元,其中下达上级补助资金295.1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石泉县后柳镇一心、磨石等14个村。对27条29.5公里村级道路安装钢板护栏。
二、招标范围:石泉县后柳镇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须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应该公布的信息。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平台以外交易。
2.根据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