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4-0138 | 公开日期: | 2024-12-06 17:48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规定,对石泉县饶峰镇、两河镇、曾溪镇报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同意为叶辉等3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见附表)。 |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规定,对石泉县饶峰镇、两河镇、曾溪镇报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同意为叶辉等3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凡对公示对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社局政办股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15- 6321301。
石泉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
石泉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2024年度第8期)
编 号 | 姓 名 | 性 别 | 经营项目 | 经营地点 |
1 | 梅可才 | 男 | 养殖 | 饶峰镇齐心村三组 |
2 | 叶辉 | 男 | 餐饮服务 | 城关镇北街社区桃园路 |
3 | 马国华 | 男 | 种植 | 两河镇新春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