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4-0094 公开日期: 2024-12-03 14:44
来源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内容概述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381号房屋产权证共有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熊艳丽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381号房屋产权证共有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熊艳丽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