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yjglj/2024-0019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09:57 |
来源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战”,坚持县镇一体、政企联动、全面动员,确保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县属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战”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24〕14号),持续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以赴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护稳定,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战”,坚持县镇一体、政企联动、全面动员,确保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部署,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企业自身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组织成立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严格责任分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把各类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遏制住,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加力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规范录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严格闭环管理、动态清零。
(二)镇村排查整治。各镇结合岁末年初生产经营特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形势,制定“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突出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企业、不放心点位,明确整治重点和整治标准,夯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百日攻坚战”。
(三)部门精准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动履责,下大力气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治理突出问题,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持续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企业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整治重点
(一)矿山安全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通风系统、运输系统等关键环节安全运行情况,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采掘作业面安全管理情况。二是排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监测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三是严查矿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重拳出击“打非治违”,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四是全面核查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作,提级查处违反“八项硬措施”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一是排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等关键要害部位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配置情况,动火、高处、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危化品运输和危废安全管理情况。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油库等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智能化安防措施情况。三是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情况,严厉打击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
(三)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一是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严查货车、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人、超载行为,规范快递外卖车辆使用管理。二是加大事故高发道路隐患治理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事故的点位、连续发生2起以上亡人事故的路段进行复盘、踏勘,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三是对易出现大雾、结冰等路段提前摸排,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做好交通引导管控。四是水上交通、营运船舶、码头等重点部位交通秩序管控情况。
(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一是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文物古建以及多业态建筑、老旧小区、城中村等重点场所,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聚焦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严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章搭建彩钢房等突出隐患问题。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的动火作业,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审批管理和过程监督,坚决查处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四是加大对建筑保温材料安装、改造、使用、拆除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力度,严查涉及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非阻燃保温材料流向市场。五是督促指导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等基层力量,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
(五)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一是突出在建工程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市政设施、道路建设、污水改造、农村自建房施工等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等突出隐患问题。二是聚焦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工程等重点,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抢进度、赶工期”、违章施工、野蛮施工等行为。三是持续加大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四是严格施工现场焊接动火作业和用电管理,严禁宿舍、工棚等私接乱拉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六)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巩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成果,强化燃气供应企业入户检查服务,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二是持续推进燃气管线隐患治理,重点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线带病运行、占压地下管线等重大隐患。三是完善燃气管道保护机制,加强施工企业与主管部门、燃气企业的联动,重拳整治第三方工程破坏行为,严防盲目施工。四是严格气瓶、气灶、管阀等燃气设施质量监管,彻查整治售卖使用“黑气瓶”问题,推广加装燃气安全装置。
(七)电动自行车安全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排查治理电动自行车在市场准入、销售管理、行驶停放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解码提速行为。二是严格把控销售渠道,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经营资质和进货台账,严禁销售超标、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三是积极推进存量劣质电池报废回收和以旧换新,严防劣质产品在市场流通,坚决消除存量隐患。四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督促居民小区、单位等建设集中充电设施,规范充电行为,防止因充电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八)工贸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一是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聚焦涉爆粉尘、铝加工(深井铸造)、高温金属熔融及检维修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二是严查工贸企业违法外包外租行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责任随外包而外担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三是重点检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督促针对性修订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坚决避免因不懂不会、无知无畏、盲目施救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九)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强化涉燃气、氨气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气瓶追溯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严厉打击违规充装行为,保障气瓶充装环节的安全。二是全面检查医院、商场、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电梯维保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加强协作,确保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严防电梯困人、伤人事件发生。三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十)文化和旅游安全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排查旅游景区内的游乐设施浮桥吊桥、玻璃栈道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确保安全可靠。二是全面排查景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和临崖、临沟、临水、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督促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设置。三是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野景区周边的巡逻,重点检查野景区的入口管控情况,严禁游客进入危险区域,避免因野外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强化对旅游节庆活动、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安全预案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重点关键环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把每个行业领域、每个企业、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装备设施都排查检查到位、隐患治理到位、安全管控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对安全生产形势再分析、再研判、再落实。要立即结合实际细化“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督办实施,确保百日攻坚战推动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检查,加强判定标准运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主动履责,协同配合,加强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的有效性、针对性,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关闭取缔,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对接,11月28日之前报送“百日攻坚战”推动情况,并于2024年12月底、2025年1月底,2025年2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