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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三个三”助力“紧密型共同体”建设

时间:2024-11-29 17:25作者:周孟飞源自:县委编办

今年以来,县委编办紧紧围绕“三个共同体”建设工作部署,聚焦基层群众所盼所需,立足职能职责,用足用好政策,以“三个三”切实助力城乡教育、医疗、公共文化“三个紧密型共同体”建设。

抓住“三个关键”,优化体制机制。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公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规范明确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领导职数。按照“一校一策”原则,核定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专职书记职数,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和中小学校治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等方面的领导作用。二是优化管理体制。对镇中心小学下辖的村小、教学点等教学单位,不单独作为法人单位,不单独核定编制,由中心学校对教学点统一履行法人和教学管理职责。三是完善治理结构。支持共同体制定内部章程,实行“内外有别、有统有分”管理模式,在外实行总院长、总校长负责制,探索推行人、财、物等由总校、总院统筹管理,成员校、分院法人资格、机构名称、机构性质、职能职责、功能定位等暂保持不变。集团分院和各学校采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方式,在集团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共享优质医疗教育资源,实现共同发展、共享发展。

赋予“三项权力”,激发运行活力。一是赋予编制动态调整权。在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教共体、医共体可根据教共体内成员校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和医共体内分院辖区人口、固定开放床位、就诊率以及医护人员结构等情况,对编制配备需要动态调整的,研究提出方案,经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报县委编办批准后实施。二是赋予内设机构设置权。在县委编办批复的内设机构限额内,赋予教共体核心校、医共体总院内设机构统筹设置权,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由核心校、总院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经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委编办备案实施。三是赋予用人自主权。按照“严把进口关、放开内循环”的工作理念,教共体、医共体内部人员流动可由核心校、总院自主决定、实时报备,由用编审批改为实名备案,实现教师和医护人员由“单位人”变为“系统人”。

用活“三项机制”,强化人才支撑。一是用足用好“周转池”机制。探索建立县级事业单位人才编制“机动池”50名,教育编制周转池30名,用于开辟教育医疗等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周转池编制实行单列管理,采取“先进后出”等方式,确保周转编制能放能收、动态流转,形成循环使用的闭环体系。二是用活用实编制备案机制。积极探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备案机制,创新编制供给方式,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管理,扩大县级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推动编内编外人员“同工同酬”,有效解决公立医院人才“进不来、用不好、留不住”难题。三是用优用精内部交流机制。配合做好“县管校聘”“县招镇用”“镇管村用”工作,促进教师和医务人员在县镇、单位之间统筹使用、合理流动。支持教共体教师在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可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推行音体美和信息化、心理教育等课程由中心学校统一向教学点、小规模学校派课机制,推动教师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改善学段之间、学科之间人员结构,促进全学段、全学科教学质量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