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xczxj/2024-0040 公开日期: 2024-10-25 15:56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石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石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5日

石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切实保护城乡居住环境,保护和改善汉江水质,促进我县畜牧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不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到2025年,建立起种养结合紧密、粪污高效利用、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的生态畜牧业发展与污染防治格局。

(一)禁养区、限养区治理目标。禁养区内禁止养殖畜禽;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户要规范提升养殖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设备,保证养殖场废弃物有效处理。

(二)做好非禁养区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养殖场(户),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综合利用”的粪污处理原则,督促畜禽养殖场采取干清粪方式,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等粪污处理设施。

(三)农村家庭传统散养治理目标。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规范养殖,猪、牛、羊、禽等畜禽全部实行圈养。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处理利用,优化群众居住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责任主体原则。畜禽养殖场是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养殖企业必须做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各镇作为监管主体,必须履职尽责,做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责任。

(二)坚持环境保护评估备案原则。新(扩)建养殖场,环评备案前置,坚决不能因修建养殖场破坏生态环境,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畜牧产业。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养殖模式,可分别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投资规模的污染治理方案,实施科学有效的治理。

(四)坚持生态循环与资源利用原则。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按照养殖排泄物与消纳平衡的要求,加强畜禽排泄物的综合利用,推广种养结合、农林牧沼园循环等技术应用和生态农业生产模式,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

(五)坚持科学布局、合理规划的原则。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和发展要符合国土、建设、畜禽养殖布局和污染防治等规划,严格落实“环境评价”,严格待建场准入制度和在建场环境影响评价,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施规范养殖。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贯彻落实《石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养殖场完善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积极推广精准饲喂,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从源头上遏制畜禽粪污增量。加强源头节水设施和雨污分流改造,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采用干清粪、水泡粪等节水型清粪方式,促进源头减量。各镇可以指导养殖场根据本场的养殖类型,选择合适的粪污处理方式。

a.清粪方式。(1)人工干清粪,即人工将干粪清理出舍,集中到储粪池,污水集中到舍外污水池;(2)水泡清粪 ,养殖漏粪地板下的粪沟内保持一定深度的水(约15cm),落下的粪便浸泡变稀,发酵处理后还田。

b.粪污的处理方式。(1)集中处理,依托规模养殖场处理设备设施或委托有机肥生产厂,对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实施专业化收集、发酵处理后综合利用;(2)种养结合,固体粪便堆肥后就近用于农田,污水厌氧发酵后,就近应用于种植业。

(二)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各镇要全面摸清各类养殖场区及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年出栏生猪300头、牛100头、羊200只、蛋鸡2000羽、肉鸡5000羽以上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场一策,一场一表”,重点指导养殖场配套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对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即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对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制定改造方案,建设完善相应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加工、利用等设施。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要按照“三防”(防雨、防渗、防侧漏)要求,做到雨污分离,建设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配套设施,不得将畜禽粪污向外直接排放。

(三)强化畜禽粪污有效治理。各镇要紧盯畜禽养殖场排污环节,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管理制度,加强沼气工程、固液分离、粪污发酵池、排放管道、粪肥施用等设施运行维护,定期检修维护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指导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台账记录,要按照环保要求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有效,粪污既不能直接排入水体,又不能在还田过程中超容量排放,致使粪污通过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杜绝污水粪便乱排、恶臭气体散发等对水体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形发生。农村庭院养殖治理由各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逐步实现畜禽养殖进院入圈、村内巷道不见畜禽粪便,达到村庄整洁的目标。

(四)有序推进资源化利用。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布局,规模养殖场要指导按照养殖排泄物与消纳平衡的要求配套一定面积的种植业。参考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建议按照1亩地消纳1头猪(羊2.5只、家禽25只、0.3头牛)粪污排放的标准配套相应的种植业。大力推广“畜沼园”种养循环模式,鼓励养殖场与佰信生物科技、环治科技公司签订粪便收购合同,“变废为宝”加工生产商品有机肥;鼓励中小型养殖场采取堆沤发酵方式生产农家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鼓励规模养殖场与茶园、果园等种植园区签订消纳合同,还林利用。按照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污染零排放的要求,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任组长以及畜牧专业技术干部为成员的畜禽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分片区指导全县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技术指导组将重点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指导各镇开展标准化生态养殖场病害物、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开展标准化生态养殖生产、粪污处理的培训指导,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加快设施设备升级。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石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相关文件精神,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畜禽养殖污染属地监管职责,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强饮水工程、道路、河沟、农户等周边所涉及的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管理,督促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履行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督,形成合力。各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规范处理督导检查,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构建县镇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畜禽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包抓人员名单

序号

技术指导员

1

城关镇

杨永红、康华玲、陈家学

2

饶峰镇

杨永红、康华玲、陈家学

3

两河镇

杨永红、康华玲、陈家学

4

后柳镇

谭丽、蒲年明、岳鑫源、王丽花

5

喜河镇

谭丽、蒲年明、岳鑫源、王丽花

6

熨斗镇

谭丽、蒲年明、岳鑫源、王丽花

7

曾溪镇

谭丽、蒲年明、岳鑫源、王丽花

8

池河镇

何芳、刘璇、欧立健、陈林

9

中池镇

何芳、刘璇、欧立健、陈林

10

迎丰镇

何芳、刘璇、欧立健、陈林

11

云雾山镇

何芳、刘璇、欧立健、陈林

【公文PDF原件】石农发〔202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