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4-0017 公开日期: 2024-11-22 16:30
来源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加强老旧小区、城中村重点安全风险防范,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安市安委办字〔2024〕62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立即开展老旧小区、城中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老旧小区、城中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加强老旧小区、城中村重点安全风险防范,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安市安委办字〔2024〕62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立即开展老旧小区、城中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基础设施老化、管理相对薄弱的老旧小区、城中村,尤其以商居混杂、同空间多业态并存、技防设施滞后、消防通道不畅、管理薄弱的城中村和房龄30年以上老旧小区为重点排查对象。

二、排查重点及分工

(一)房屋质量安全。重点排查房屋地基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不稳定等情况;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及其连接是否可靠;结构构件与房屋整体是否存在“歪、裂、扭、斜”等现象;广告牌、灯箱等外墙悬挂物是否存在松动等现象;瓷砖、保温层等外墙附着物是否存在大面积脱落;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物违规搭建和非法改造房屋主体结构行为。(县住建局牵头,各镇具体配合)

(二)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重点排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被占用、堵塞的情况;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无私搭乱接、老化破损现象;楼道内、房屋内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采用明火炉取暖;楼梯间、疏散通道、中庭、室内等场所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城中村商业场所还需重点检查防火分隔是否有效,商业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有效隔离,是否严格落实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等要求,是否存在经营住宿“三合一”问题。(县消防救援局、县公安局依职牵头负责,各镇具体配合)

(三)燃气安全。重点排查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老化、锈蚀、泄漏,阀门是否灵活有效;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紧急切断装置,上述装置是否运行正常;燃气灶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燃气使用场所是否符合通风、防爆等要求。城中村商业场所燃气安全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标准和分工落实。(县住建局牵头,各镇具体配合)

(四)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排查电梯运行状况,是否存在制动系统、控制系统故障,轿厢门是否开合顺畅;是否存在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应急通话装置失效等问题。锅炉是否依法注册登记并落实定期检验要求;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且工作正常;锅炉房通风、照明、防火、防爆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具体配合)

(五)物业管理安全。重点排查物业管理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组织过应急演练;是否定期检查维护路灯、广告箱、户外运动健身器材、游乐等设施,是否对用电安全加强管理;是否对污水井、雨水井、消防水池等有限空间开展识别和管理,窨井是否加装防坠网;是否对安装空调、防盗网等高空作业加强安全管理,是否对外来第三方作业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县住建局牵头,各镇具体配合)

三、排查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11月20日—12月7日)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排查整治内容,于 11月22日前作出专题部署,并迅速安排推动;并联合各镇组织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城中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小区、逐村建立隐患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2月8日—12月23日)。各镇、各相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类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销号。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在加快治理的同时,要加强管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12月23日—12月31日)。县安委办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分别组织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督促整改。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组织安排。老旧小区、城中村安全风险聚集,一旦疏忽大意容易引发事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摸清风险底数,细化排查整治。严格责任落实,对有物业管理小区、单位自管小区要抓住牵头企业(单位),对三无(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小区、城中村等要严格落实所在街道、镇办以及社区、村的属地排查整治责任,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排查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检查、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要求,采取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限期整改闭环清零。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倒逼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召开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到老旧小区、城中村,增强各级干部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参与整治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分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城中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安全隐患反弹,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城中村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及时报送信息。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分别将全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于2025年1月9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